廊坊叉車駕駛五不出車”、“八不開車”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9-14點擊量:138
“五不出車”:
1 剎車不靈不出車,
2燈泡不亮不出車,
3車向不靈不出車,
4喇叭不響不出車,
5安全設施不齊不出車。
“八不開車”:
即車門沒關好或沒系好安全帶不開車
,安全設備不良不開車,
人沒坐穩(wěn)不開車,
物沒有裝好不開車,
腳踏板(或叉車)站人不開車,
車架站人不開車,
接班沒有檢查不開車,
超長、超高、超載貨物不開車。
“八不準”:
1、不準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運輸;
2、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;
3、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、易爆等危險物品;
4、不準用單叉作業(yè);
5、不準用慣性力取貨;
6、不準在貨叉或貨盤上帶人作業(yè),貨叉舉起時嚴禁在貨叉下站人;
7、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貨物;
8、不準直接船上的貨物。
“十好”:
1即剎車好,
2燈光好、
3喇叭好、
4駕駛作風好、
5行人動態(tài)觀察好、
6信號標志看好、
7車輛保養(yǎng)好、
8操作規(guī)程遵守好、
9安全措施執(zhí)行好、
10周圍同志互相團結好。
“十慢”:
1 即起步慢、
2轉彎慢、
3下坡慢、
4會車慢、
5倒車慢、
6拖車慢、
7人多交叉路口慢,
8視線不良慢、
9雨天泥滑慢、
10過橋慢。